陳海帆指《仲裁法》法律需與國際接軌,以進一步發揮澳門作為中葡商貿合作平台的作用。(李浩遠攝)
法務局局長劉德學指,本澳5間仲裁中心應聯合起來,加強服務質素。(李浩遠攝)
立法會細則性審議《仲裁法》法案,多名議員認為本澳現時仲裁使用情況不理想,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指,政府會盡力做好本澳仲裁的推廣工作。由於今日議程時間所限,《仲裁法》未能全面審議,剩下的細則將會在下一次全體會議時繼續討論。
陳海帆在會上講解《仲裁法》法案,她表示目前仲裁的法律制度層面,存在兩部法規同時規範澳門的仲裁事宜,一部適用於內部仲裁,一部適用於外部仲裁,可能會在私人間產生重大爭議,另外,這些法規許多規定不統一,令人產生疑問,有關法律亦需與國際接軌,以進一步發揮澳門作為中葡商貿合作平台的作用。
議員質疑本澳使用仲裁的情況仍不理想,陳海帆指目前主因是澳門仲裁機構較少,需有更多成功案例才能有說服力吸引各地客戶,她有信心政府能繼續做好推廣本澳仲裁的工作。她又提到本澳法律界參與的大灣區仲裁聯盟,相信有關舉動可帶動本澳仲裁業務。
目前本澳有5所仲裁中心,包括澳門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澳門律師公會自願仲裁中心、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保險及私人退休基金爭議仲裁中心以及樓宇管理仲裁中心,法務局局長劉德學指,5間仲裁中心應聯合起來,加強服務質素,他亦認為本澳應建立專業性較高的仲裁中心,政府將配合加強仲裁員的培訓。他又指澳門始終是「熟人社會」,需保證仲裁員的獨立性和公正性,以及便利外地仲裁員來澳處理業務。
(編輯:梁雄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