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店東主在明知手機不屬於嫌犯的情況下,仍然堅持購入,被警方控以贓物罪。(治安警察局圖片)
兩名男女前(14)日下午在路氹某酒店遇上一名換錢黨男子,雙方協議可用人民幣13.6萬元兌換15萬港元,但事主驗鈔時發現全數「鈔票」均為練功券,隨即通知現場保安協助報警處理。換錢黨男子被控「相當巨額詐騙」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嫌犯姓李,37歲, 內地居民, 無業。兩名男女事主昨日下午在路氹某酒店遇上嫌犯,並留下對方聯絡方式作換錢之用。約下午5時,事主希望兌換15萬港元,嫌犯稱可用人民幣136,350元兌換,其後事主與嫌犯在酒店會合。嫌犯要求把有關款項存入指定網上賬戶,男事主轉賬後,嫌犯從身上拿出三疊合共307張的港幣1,000元「鈔票」交給女事主點算。點算期間女事主發現所有「鈔票」全為練功券,隨即通知現場保安協助報警處理。
司警到場調查,盤問之下嫌犯聲稱受兩名內地男子指使到酒店進行交易,並不知有關「鈔票」是練功券。嫌犯被控「相當巨額詐騙」罪,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