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接獲市民舉報,懷疑中區一間當鋪出售侵權物品,海關經調查後於本月14日採取行動,於該當鋪查獲19件侵權飾物,正貨價值約澳門幣120萬元。一名男性店鋪負責人涉案,已被移送檢察院處理。
行動中查獲的飾物包括手鐲、吊墜、頸鏈、戒指及耳環,經相關的品牌鑑定人作初步鑑定,證實全數均為侵權。店鋪負責人供稱,有關物品自2018年初起購入並出售。
店鋪負責人因涉嫌觸犯第97/99/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292條「將產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隱藏」,以及第6/96/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第28條「貨物欺詐」所指之犯罪,已被移送檢察院偵辦。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6個月徒刑或科30日至90日罰金,後者最高可處5年徒刑或科600日罰金。
(編輯: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