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墮胎權

美最高法院推翻得州墮胎法例
28/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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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於當地時間周一以五票對三票,推翻得州2013年通過的規管墮胎診所的法例,這是墮胎議題24年來最重要的裁決,亦被視為爭取墮胎選擇權的陣營一次重大勝利。

據美聯社報道,美國人口第二多的得州於2013年通過墮胎法,禁止懷孕滿20周以上的婦女墮胎,並對進行墮胎手術的婦產科診所和醫生設下重重限制,要求執行墮胎手術的醫生必須在附近醫院有住院特許權,而診所需要達到接近醫院的規格。得州政府強調,這項法例是為了保障婦女安全。但反對團體指法例令得州原本42間墮胎診所過半數倒閉,只剩19間。若法例全面實施,州內墮胎診所可能減至不足十間。得州此法出爐之後引發支持女性身體自主權的民眾不滿,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裁決此墮胎法是否違憲。高院大法官布雷耶頒布裁決時說:「我們的結論是,得州通過的這些法規不但在醫療上沒有必要,而且限制婦女墮胎權利,也違反了聯邦憲法。」

總統奧巴馬歡迎裁決,指每一名婦女都有生殖選擇權,而當局將繼續保護婦女的健康,包括保護婦女的安全、提供可負擔得起的衛生保健和她們決定自己未來的權利。最高法院外大批爭取婦女生育權利的活躍分子興高采烈,形容是女性的勝利。反對墮胎人士則認為,裁決扼殺生命。(美聯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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