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口交手淫連環性侵男學生

補習社男導師被重判18年半
14/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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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社男導師被重判18年半
補習社男導師被重判18年半

涉事補習社位於筷子基,案發後被教青局下令暫停運作。(資料圖片)

任職補習社導師的36歲香港男子數十項對兒童之性侵犯、性脅迫罪成,上周五被重判18年半徒刑。 (資料圖片)

轟動一時的筷子基某補習社香港男導師性侵男學生案件,上周五(11日)在初級法院宣判,裁定36歲譚姓香港男子數十項對兒童之性侵犯、性脅迫罪成,數罪並罰被判囚18年半,辯方律師暫未透露被告是否上訴。

案情顯示,男被告譚×基,36歲香港人,外僱,是涉事補習社的唯一正職導師,由2014年開始任職。從2016年至2018年11月期間,譚某利用受害人心理弱點,包括向學生父母投訴上課不專心、考試不合格或拍拖行為等,威迫多名年僅十多歲的男學生為其口交和手淫,受害人最小年齡不足14歲。因譚某持有補習社鎖匙,故每次犯案均要求受害人提早一小時到補習社,藉以避開其他兼職導師,待實施獸行後才開始為學生補習。受害人最終把事件告訴女友及父母後,被告的惡行才得以被揭發,司警接報調查後迅速偵破案件拘捕譚某。

初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周艷平指出,被告承認部分指控,多名受害人亦有出庭陳述事發經過,經審視後認為眾受害人的證供較為可信客觀,裁定控訴書指控大部分成立。周艷平又指,被告枉為人師,身為導師不僅沒有好好照顧學生,反而強迫學生口交和發生重要性慾行為,被告涉及數十項對兒童性侵和性脅迫等指控,大部分得以證實,數罪競合量刑由六年至30年,合議庭認為判處的刑期適合。被告聞判後一言不發,情緒沒太大激動,旁聽親友則表情驚訝,被告其後跟隨獄警步出法庭。

近年來針對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時有發生,由於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不足,往往不懂拒絕性侵者的要求,以及不敢告知家人朋友。有意見希望當局及家長加強對未成年人性教育及心理輔導,多方合作確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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