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局總結《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以下簡稱《家暴法》)自2016年10月5生效至今三年工作執行成效,在政府和民間機構共同努力下,《家暴法》整體執行情況理想暢順,在家暴預防及保護措施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因應《家暴法》的實施,社工局建立的家庭暴力個案通報機制發揮功效,截至2019年6月,共接獲約3,500多宗通報個案,主要來自警方通報,而加入通報機制的政府部門及社會服務機構持續增多,當中大部分通報個案涉及家庭糾紛或家庭衝突。
根據社工局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的數據,懷疑家暴個案有減少趨勢,由2016年第四季的平均每月約為10宗,逐步下降至2017年平均每月8宗,2018年平均每月6宗,2019年上半年平均每月約4宗。反映出社會對家暴問題的關注有所提高,當發現有懷疑家暴事件時能夠及早通報,讓專業服務團隊能及早介入,將家庭問題化解於微時。
根據對法院數據的分析,一審判決家庭暴力罪的案件有4宗,採取司法調解的個案有1宗。《家暴法》生效至今僅3年,部份案件正處於司法程序,同時也有案件陸續進入司法程序,須累積更多的實踐經驗才能作出整體客觀的檢視和合理的分析,總結現階段未具備足夠的條件提出修法的建議。
(編輯:林思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