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年10月1日,治安警察帶走兩名本澳青年人調查,指他們在街上張貼有關香港社運及反對「天眼」的海報,其後將他們釋放並不作出檢控。然而事隔兩天,在昨(3)日澳門葡文電台報導指出,文化局對兩青年作出起訴,指海報張貼文物建築上。事件經網絡媒體報導後引起爭論。
今(4)日文化局於網上澄清,就近日一宗在建築物張貼招紙的報導,經初步了解,張貼範圍部分涉及文物建築及緩衝區範圍,屬私人業權。目前為止,文化局沒有以《文化遺產保護法》針對報導事件對任何人士提起檢舉,文化局將全力配合警方的調查工作。
(編輯:陳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