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任職皇朝區娛樂場的男莊荷,懷疑在當值期間夥同至少四名內地同黨多次詐騙其任職的賭場,涉嫌觸犯「公務上之侵佔罪」,與兩名同黨即場被司警拘捕。
被捕男莊荷姓廖,32歲,本澳居民,2011年開始任職皇朝區某賭場;兩名扮作賭客的男同黨分別姓朱,44歲,商人;姓劉,38歲,無業。
案情指,廖某透過舊同事介紹,認識涉案的朱某及劉某,再與另外兩名負責把風的男女同黨一拍即合,決定詐騙賭場「搵快錢」。在上月26日至30日期間,當廖某在百家樂賭枱當值及無客時,朱某及劉某便扮客賭博,其餘兩同黨負責把風。兩人每次會趁賭局開出後,以押注「4.9萬元」作為暗號,「彈弓手」投注到勝方,廖某便趁其他賭客沒有留意情況下,如常派彩令同夥必贏。四人先後在上月26、27日及30日共至少五次犯案,騙取共24.5萬港元。惟上月30日犯案時,被賭場監控發現有問題,廖某、朱某及劉某三人被即場截停,另兩名把風男女同黨則在逃。
司警接報到場,經盤問後廖某承認犯案,供稱今年8月中開始至今犯案十次,期間獲分的40萬元贓款已全數花光。行動中,司警在朱、劉身上起出11萬多元籌碼,現正追查兩名在逃同黨及贓款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