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過去一星期發生了兩宗與的士業界服務質素息息相關的社會話題。第一宗是治安警察局公布,自俗稱《新的士法》的《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於今年6月3日實施至今,已有一名的士駕駛員達四次確定違反法津所載的特定違法行為,於上月被交通事務局作出註銷的士駕駛員證的決定,該名的士司機並已將的士駕駛員證交還交通局,今次殺一儆百,無疑能進一步震懾其他影響本澳的士服務形象的害群之馬。
澳門的士違規一直為人詬病。《新的士法》大幅提升對拒載及揀客、議價、濫收車資、兜路等行為的處罰,其中濫收車資罰款由6,000 元至15,000 元; 司機若五年內規累計嚴重違法四次更會被「釘牌」。根據治安警最新數據顯示,今年8月共檢控了75宗的士違法個案,較7月增加14宗,當中包括濫收車資10宗、拒載23宗; 總體的士違法情況與去年同期相比有明顯下降趨勢,其中以濫收車資最為明顯(下降約93%)、拒載情況亦減少近80%、整體的士違法行為下降約82%,反映的士司機的違法情況及守法意識有明顯改善。本報記者曾訪問部分市民及旅客都反映,近兩個月已再沒有遇到的士濫收車資。
另一宗與的士有關的事件,就是的士業界向政府建議,將起標價由原本19元加到22元。從營商角度來看,業界對上一次獲批加價已是2017 年,事隔兩年再申請加幅方案合理; 而且新法例實施後,違規個案大減亦反映的士服務提升,此時申請加價令外界較易接受。
加上輕軌氹仔線開通在即,的士業界的經營環境相信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要維持服務質素及司機收入,合理加價情有可原。而為行業長遠健康發展,社會一直希望就的士服務質素引入評鑑機制,在嚴格執行處罰機制的同時,政府可考慮推出「的士司機嘉許計劃」,表揚服務表現卓越之的士司機,進一步提升的士司機的專業形象及服務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