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事務局一名高層官員涉嫌知法犯法,酒後駕車,上周五凌晨在氹仔史伯泰海軍將軍大馬路失控制撞石壆翻側,事後經檢測證實酒精含量超標,保安部隊事務局強調,對於任何違紀違法行為,必依法秉公辦理;也會審視現時的措施及指引,防範再發生同類事件。
事發於上周五凌晨約2時,一輛私家車在氹仔史伯泰海軍將軍大馬路失控撞向石壆翻側,車頭嚴重損毀,擋風玻璃爆裂,右前輪更撞至飛脫,司機頭部及手部受傷,送院後診治後情況穩定。
不過,治安警表示,該名50多歲姓梁男司機事後被驗出體內酒精含量1.31克,涉嫌醉駕。根據法律規定,任何人在公共道路上駕駛車輛而其每公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1.2克,如其他法律規定無訂定較重處罰,則科處最高一年徒刑及禁止駕駛一年至三年。
保安部隊事務局事後證實,涉案梁男是保安部隊人一名警務總長,曾在交通廳工作,現為保安部隊事務局技術支援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