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在北京與國家教育部簽署《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歷及學位的備忘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今(26)日在北京與國家教育部簽署《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歷及學位的備忘錄》,為兩地高教領域學歷互認帶來便利,藉此持續深化內地和澳門在高教領域的合作,促進學生交流,同時亦進一步提升了澳門學歷的認受性。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譚俊榮司長、國家教育部田學軍副部長代表兩地政府簽署有關學歷互認備忘錄。按照備忘錄,內地方面獲認可的學歷適用範圍包括高職(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澳門方面則包括副學士文憑,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除學歷互認之外,雙方在備忘錄中還表達了鼓勵並支持兩地高等院校在課程學分認可領域開展合作的意向,期望進一步推動學生交流互訪。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表示,上述學歷互認備忘錄的簽署,反映了國家對本澳高教工作的支持和肯定,同時標誌著澳門與內地在高等教育領域的合作邁進新階段,不但推動兩地院校的合作和學生交流,同時還為本澳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高教學歷互認工作創設良好的基礎。
(編輯:陳駿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