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與香港的消費者委員會昨(24)日簽署《港・澳消費者組織合作協議》,為雙方建立更完善的投訴個案轉介機制,將可達致更快捷與妥善保護兩地消費者的合理權益。日後如出現涉及侵害兩地不特定多數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事實,兩地消委會將聯合對相關事件發表意見,保障兩地公眾的消費權益。
該協議合作範圍主要包括消費糾紛的諮詢投訴個案轉介、維權訊息、教育及商品比較試驗等的交流、培訓及保護消費者相關法律制度的協作。在處理消費糾紛的合作上,會協助香港消費者使用澳門消費爭議仲裁中心的跨域仲裁服務解決在澳發生的消費爭議。
《合作協議》延伸澳門消委會轉介個案合作的地域範圍至葡萄牙,即香港及葡萄牙居民發生的異地消費爭議個案,澳門消委會可提供轉介服務,進一步發揮與加強澳門消委會「一個平台」的功能。
(編輯:陳駿騏)
港澳兩地消委會日前舉行簽署合作協議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