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本月16日宣判,在有關結婚後夫妻必須同姓的民法規定違憲的訴訟中,裁定該條民法符合憲法規定,同時駁回了原告對國家的賠償請求。
日本媒體報道,日本民法第750條規定,夫妻結婚後必須改稱男方或女方的姓氏,即夫妻有義務冠以相同的姓氏。五名日本人以結婚後改姓的一方有96%為女性為由,主張「這是對女性的間接歧視,違反了法律之下男女平等的憲法」,向國家請求賠償損失600萬日元。
東京地方法院在2013年的一審判決中以「夫婦別姓並非是受憲法保護的權利」為由駁回了原告請求,東京高等法院二審也做出了相同裁決。而原告方繼續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