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法終完成討論

引入強制保險及異地鑑證
24/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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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強制保險及異地鑑證

《醫療事故法》相隔一年多後昨日在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恢復討論,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等政府代表列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會後表示,委員會經已完成討論文本,政府亦已同意引入異地鑑證及設立強制性醫療保險,希望在下月中政府可提交法案的正式新文本,小組在7月底或8月初簽署意見書,爭取在今個立法會會期結束前送交大會表決。

《醫療事故法》昨日復在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恢復討論,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梁佩茵攝)

鄭志強會後表示,政府接受委員會提出引入異地鑑證的建議,增加醫療事故鑑證的公信力及加強迴避制度。負責鑑證的鑑定委員會將由七人組成,其中五名是醫學專業人士,可以由澳門以外地區的人士擔任,另兩名為法律界人士。醫患雙方都可以向政府申請鑑證。

另外,原文本建議非強制性醫療保險,經與政府及金管局研究,政府最終認同將醫療保險設為強制性醫療保險,醫療人員必須購買「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保險費用按風險分級訂定。原法案建議法律生效後90日生效,現改為180日生效,讓政府有充足時間準備相關工作,包括法律宣傳及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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