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袋內物品均為經過初步曬製的帶皮魚翅,長度10幾厘米到40厘米不等,共計21塊,重約3公斤。
本月15日,拱北海關在拱北口岸查獲一名內地女子非法攜帶21塊魚翅入境。由於女子未能提供相關檢驗檢疫證明,海關依法對該批魚翅進行截留銷毀處理。
當晚7時許,內地青年女子甄某身背一個雙肩背包進入拱北口岸旅檢進境大廳無申報通道。由於甄某未按規定接受行李物品過機檢查,關員對其攜帶的行李物品進行查驗。甄某打開背包後,一股海產品特有的腥味撲鼻而來,包內是3捆用紅色塑膠袋和透明膠帶緊緊包裹的長條形物品。經檢查,塑膠袋內物品均為經過初步曬製的帶皮魚翅,長度10幾厘米到40厘米不等,共計21塊,重約3公斤。
魚翅屬於水生動物產品,未經檢疫准入的魚翅,由於來源不明、管道未知,可能攜帶水生動物的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蟲,同時存在食品安全風險。拱北海關提醒,非法攜帶未經檢疫准入的水生動物產品入境將可能對人體健康、農林牧漁業生產和生態環境造成危害,呼籲進出境旅客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生態文明。
(編輯:陳駿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