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區更新建築費業主自付

重建後單位 數量維持不變
19/0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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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公司董事會主席林金城昨日表示,未來舊區重建,業主需要負擔建築費用。 (鍾佩欣攝)

「置換房」及「暫住房」將在原「海一居」地段興建。 (資料圖片)

都市更新公司董事會主席林金城昨(18)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未來舊區重建,業主需要負擔建築費用,因為都更公司並非一間盈利公司,是一間服務公司,都更公司會做好本分,做好舊區重建的規劃、建築設計。

在記者會上,林金城提到社會所關注舊樓重建的建築費用,他稱:「 (業主)應該係好樂意.,一間舊嘅屋,到時畀返一間新嘅你,有電梯嘅(屋)。」但他在會上並未有詳細解釋建築費是業主承擔全部或只承擔建築成本。

林金城續稱,重建舊區並非是政府沒收居民的業權,要遵守「一間換一間」的原則,同時重建後戶數並不會改變,「假如有1,000伙,重建後都係會有1,000伙,由三幢樓宇變為兩幢」。

他重申重建區內的密度不會增加,「屆時樓宇建高一點,比如原來有三幢需要重建,或會興建高一些,未必三幢,可能會興建為兩幢,且增加停車場以及其他設施,同時亦會增加綠化從而令居住環境更加舒適。」林金城稱,都更公司會規劃建設「暫住房」供舊區重建居民暫住,待舊區重建完成後,業主再遷回舊址居住。他預計,黑沙環新填海區原海一居「P 」地段會分三期發展,首期會興建2,100多個「置換房」單位,供原海一居樓花買家購買,之後再興建「暫住房」,當重建某一區時,某一區的住戶可先在「暫住房」暫住,當重建完成後,相關住戶會搬回原來的地方。現階段工務局已發出初步的地段規劃條件圖並安排與都更公司在30天內進行商討。

賀一誠提出屋主負擔建築費

候任第五任行政長官賀一誠(上圖)在上(8)月落區時曾向傳媒表示,計劃興建「置換房」及「暫住房」,並以周期方式運行,他當時指出,第一批用完(暫住房),第二批又可以入去,該項工作必須持續走下去,「置換房」或「暫住房」的興建及規劃亦需數年時間,距離實現階段仍有一段時間,他又認同以「置換房」方式,全面規劃,而屋主負擔一定的建築費用,並有決心下屆政府能逐步解決問題。房屋問題是賀一誠參選政綱的重點政策,而都市更新更是他在參加競選活動時多次提及的一環。

林宇滔: 建築費用自付方案合理

澳門傳新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接昨晚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按照都更公司所述內容,相信只是初步的原則,同時又認為建築費用自付可以說是合理。他稱,都更公司所謂的建築費用已包括所有的建築成本、人工等,如該費用全數由第三方或政府所處理及支付並不合理。林宇滔亦指出,「樓換樓」只是一個選項,居民亦可變賣樓宇等,但日後舊區重建的具體操作及選項仍需待「都更」法律出台及公開諮詢研究,相信都更公司只是按照法律而行,但現階段都更公司亦可向居民提供優惠,例如合理費用的豁免等,以及給予專業的法律意見,協助他們重建。

他則期望在世遺的高度限制、不增加該區的人口條件下,建築商可適度加建樓宇高度,以作為停車場、社區設施及空間等,以給居民一個適舒的居住環境。

料三年完成「置換房」興建 「海一居」1,716個申請獲接納

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昨(18)日舉行記者會,介紹原「海一居」樓花購買者登記購買「置換房」執行情況。都更公司董事會主席林金城表示,截止上(8)月16日止,都更公司共接獲購買「置換房」申請1,932份,目前已有1,716份被接納,「中止處理」的有216份。

另外都更公司收到12個申請人自行交來的密封申請信函,這12個申請均未按法律規定作出物業登記,都更公司已按照法律及行政長官批示予以拒絕。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高級技術員趙淵解釋,上述「中止處理」個案並非拒絕的意思,而是暫停處理,日後亦會根據訴訟結果再而跟進處理方案。

林金城補充,「置換房」的興建,其實用面積參照申請人預約購買的「海一居」樓花實用面積,兩者之間面積相差最多不超過5%,「置換房」將按私人樓宇的建築標準設計及興建,計劃的配套有住客會所及停車場等,具體規劃正在詳細研究中。至於工程計劃方面,林金城表示,正爭取半年內可在取得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的工程准照及動工許可後著手興建置換房,他預計建築工程可於三年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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