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完成調查海一居業主聯合會就特區政府違反當初將「海一居」地段公開競投的承諾之投訴。廉署認為,特區政府在之前通過的置換房法律制度中設立特別規定,允許受土地批給失效影響的樓花購買者購買置換房,並以向樓花購買者提供置換房的方式解決海一居問題,當中並不存在違法或行政失當的問題。
廉署早前收到海一居業主聯合會主席等人的投訴,指特區政府違反當初將海一居地段公開競投的承諾,所推出的置換房方案無法徹底解決海一居問題,堅持按「原合法手續和稅單分層登記」收樓,要求廉署徹查真相。
廉署表示,特區政府確在2015年12月曾經表示,在符合法律框架的前提下,考慮將「海一居」地段作公開競投。但是經過深入研究後認為,公開競投的方案不僅法律上不可行,而且實務上也無法保障樓花購買者的權益。特區政府表示,基於善意原則,一直在尋求妥善解決海一居樓花購買者訴求的方法,以照顧他們置業及改善居住環境的需要。
特區政府在2018年5月提出置換房方案,允許符合法定條件的樓花購買者申請購買置換房,並著手「海一居」置換房的規劃、興建等工作。廉署分析有關資料後認為,特區政府藉相關法律制度及申請置換房的安排,已切實回應樓花購買者的訴求。
(編輯:袁金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