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少女因入不敷支鋌而走險,透過在網上假扮銷售貨品的手法,詐騙買家匯款,數月內先後有四名市民中招,涉及款項近70,000元(澳門幣,下同)。
司警昨日指出案情指,今年2至5月,分別有四名事主向司警局報案,聲稱在網上平台進行買賣時被詐騙。事主都是透過網上二手買賣平台,分別向嫌犯購買名錶、手袋、銀包及波鞋等,但匯款後均收不到貨物,合共涉及近70,000元。
司警經分析後,懷疑是同一名嫌犯所為,嫌犯是以低價出售及代購為名,進行銷售行為,令事主信以為真並匯款至嫌犯的澳門賬戶,期間,嫌犯還會聲稱找不到貨源,並偽造銀行退款單據,以此拖延。
警方在調查後, 確認嫌犯身份。嫌犯姓何,21歲,女性,本澳居民,報稱兼職補習老師。前日(21日)上午10時許,司警在其位於台山的住所內將她拘捕,並在單位內搜出一批冒牌手袋、波鞋,以及偽造銀行退款單據。嫌犯承認是由於「洗大咗」,於是以網上出售貨品為名進行詐騙,又供稱住所內的冒牌手袋等是詐騙道具,用於拍攝照片後上載到網絡,而避免直接在網上下載有關貨品圖片,以增加可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