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發言人指,疑犯(劉某)是利用港澳通行證進出本澳。
在2015年5月,一名在內地從事銷售總監的男子在澳門賭敗後,另一名姓劉的內地男子聲稱能為他「刷卡套現」,並成功用一本中國護照取得男事主銀行卡及密碼,刷卡套現了20萬港幣。事後疑犯拿了20萬賭敗後,迅速逃離本澳,事隔四年再次入境時被捕。
案發於15年5月24日路氹某娛樂場,男事主初來到澳門賭博,並賭輸了一定的現金,此時劉某走到他身旁,聲稱能為男事主進行「刷卡套現」,可將內地銀行帳戶的錢於澳門套現出來,劉某為得到男事主信任,更將自己的中國護照交給男事主。由於男事主初來澳門「報到」,不知澳門能進行這種操作,且劉某將自己的護照交給事主,故此信以為真,將銀行卡及密碼交予劉某。
劉某取得銀行卡及密碼後,馬上在附近的商舖進行套現行為。然而劉某套現了20萬港幣現金後,並非將現金交予事主,而是到附近賭場進行賭博。賭了近一個小時後,劉某把20萬港幣輸剩45,000元,隨即帶同剩餘的現金離開本澳。因劉某利用港澳通行證離開本澳,故此中國護照交給男事主對他出境並無影響。而男事主等待多時亦未看到劉某出現,懷疑被騙故報司警求助。
事隔四年,當劉某本年9月10日再次入境本澳後,司警隨即將他拘捕。劉某承認犯案,司警將以「信用之濫用」罪將劉某送交檢察院偵辦。
(編輯:陳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