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15日有團體發起遊行集會、反對澳門基金會資助暨南大學建設校園,其中有參與遊行集會人士,事後被警方要求約談後,聲稱被政治「追殺」,治安警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重申,是有人在遊行期間不聽從警方指示行進,遊行發起人更在遊行結束後,發起未經申請的集會,觸犯「加重違令罪」。
治安警稱,已經依法將案件送交檢察院,並按照檢察院批示,作進一步調查,逐一邀請遊行相關人士到警局調查。由於目前仍在偵查階段,警方暫時未能透露具體約談人數。治安警重申,一直都非常尊重市民行使遊行集會的權利,但亦有職責去確保公共秩序,強調遊行集會活動應在合法和平情況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