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昨日發布最新的士違規檢控數據,顯示8月濫收車資個案下降約93%。 (治安警察局圖片)
根據治安警資料顯示,上月共檢控75宗的士違法個案。(治安警察局圖片)
《新的士法》於今年6 月3 日生效後, 濫收車資案件大幅下降, 治安警察局昨(5)日發布最新的士違規檢控數據,顯示8 月共檢控75 宗的士違法個案,總體的士違法情況與去年同期相比有明顯下降趨勢,其中以濫收車資最為明顯,下降約93%、拒載情況亦減少近80%、整體的士違法行為下降約82%,顯示的士司機的違法情況及守法意識有明顯改善。另外,亦有一名的士司機因五年內違法四次,或成為《新的士法》實施至今,首位被註銷的士駕駛員證的司機。
根據治安警資料顯示,上月共檢控75宗的士違法個案(濫收車資十宗、拒載23宗),雖然較對上一月增加14宗,但自《新的士法》今年6月生效後,上月總體的士違法情況與去年同期相比大幅減少,其中以濫收車資跌幅最為明顯,下降約93%。治安警表示,會繼續觀察相關情況並保持嚴謹態度執法。另外,警方上月還檢控了八宗經營「白牌車」個案。
若被釘牌 三年後方能重考
治安警又指,自《新的士法》實施至今,已有一名的士駕司機涉嫌作出第四次的特定違法行為(涉嫌與乘客議價),首三宗違法行為涉及濫收車資及拒絕運載乘客到指定地點,且已自願繳納罰款,而第四宗違法行為則正進行行政上訴程序。根據《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若的士司機於五年內違反該法律第21 條第一款(三)項所述的違法行為達四次,其的士駕駛員證將被註銷,並於三年後才能重新考取。
警方呼籲的士業界須遵守法律之規定運載乘客,維護澳門作為國際旅遊城市的良好形象,保障的士司機及乘客的合法權益,需要各方的互相尊重及共同守法,公眾如發現違法行為,可致電治安警察局交通廳(2837 4214),或電郵(psp-info@fsm.gov.mo)提供資料,以便警方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