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修例只為建立對話基礎,其他揣測都不正確。 (互聯網圖片)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前日宣布正式「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昨日上午,林鄭在特首辦地下大堂會見傳媒表示,提出撤回條例等四項行動,希望為打破困局行出第一步,指中央理解尊重及支持特區政府決定。針對撤回修例是為實施《緊急法》鋪路的質疑,林鄭說,這個決定只為建立對話基礎,其他揣測都不正確。林鄭重申,保安局局長在立法會復會後,會在立法會宣布撤回修例,過程不涉及投票或辯論。林鄭說,政府對於「五大訴求」的回應已清楚講明,例如是釋放所有被捕及被控人士違反法治精神,政府不能夠做。
至於新委任的監警會成員,沒有泛民背景,林鄭月娥指,監警會成員應該更中立,認為無政治背景的人士較為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