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再一次告贏網民,順利獲得賠償。
內地女星范冰冰自復出後致力打官司,追究侵害名譽及肖像權的案件,連月來已贏過不少官司,獲得不少賠償。昨日(3日),范冰冰再贏一仗,獲得161,500元人民幣(約澳門幣18萬)賠償。據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指,在去年7月至今年1月期間,網絡用戶陳某發布多篇針對范冰冰的微博及文章,更使用「范婦金蓮」等侮辱性詞語,對范冰冰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對此,范冰冰委託事務所入稟起訴該網絡用戶。法院經審理後,判令陳某在其微博首頁發表致歉聲明,並賠償范冰冰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