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公布《公務人員的招聘及甄選制度》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指出,行政公職局理應對特區政府的人員招聘進度具有看清全局的視野,對公務員隊伍的構成與發展有通盤的了解,繼而協助特區政府制定可行的人才招聘計劃及培訓安排。
然而,審計結果反映,行政公職局所負責統籌和協調的招聘工作效率低得有違常理,過程中亦顯示出對各部門的人員要求掌握不足,了解有限。多年來各用人部門面臨公共服務不斷增加,工作人員緊絀,招聘程序又遲遲未能完成的壓力與困擾,影響遍及不同範疇。
報告又指,這些長期存在的問題,最終演變成在制度上各部門都要合力協助行政公職局完成其本身的職責,耗用更多資源以彌補公務人員招聘制度的各種不足。如此本末倒置的現象,不但未能發揮中央招聘應有的作用,還直接影響其他部門的正常運作與發展,也令各範疇的招聘進度大失預算。
(編輯:鄭健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