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實為文物的清代銀幣。(拱北海關圖片)
拱北海關在本月20日查獲三批舊錢幣,經鑑定站現場鑑定後,證實三批舊錢幣中共有23枚為中國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
據了解,該三批涉案舊錢幣是自出境旅客行李中查獲。其後經廣東省文物鑑定站在現場鑑定後,證實其中包括17枚清代銅幣及四枚民國銅幣及兩枚外國錢幣,目前正處理相關案件。
拱北海關呼籲,文物屬於出境禁限物品。
旅客如果攜帶、托運或郵寄出境,必須向海關申報,海關憑相關許可證明放行。而攜帶文物出境不向海關申報的,一經鑑定為禁止限制出境文物,海關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將予以沒收或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