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表示,針對日前本澳發生的兩宗性犯罪,有關嫌犯已被採取強制措施。(資料圖片)
日前有女大學生兩度在雞頸山學車期間遭教車師傅「上下其手」性騷擾。圖中人物與當事人無關。(CFP圖片)
本澳日前揭發的兩宗性騷擾和暴露行為的案件,包括一名汽車駕駛教練員涉嫌性騷擾一名女學員,以及一名物業管理員在北區某公園內向陌生女子露體及作出不雅行為。檢察院表示,已對兩名涉案嫌犯採取強制措施,並對案件繼續進行後續偵查。
根據《刑法典》規定,「性騷擾罪」和「暴露行為罪」兩項罪行一旦成立,行為人均可最高被判處一年徒刑或罰金,同時,對觸犯「性脅迫罪」者,《刑法典》科處二年至八年徒刑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