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批涉案文物均從出境旅客行李物品中查獲,包括17枚清代銅幣和銀幣,四枚民國銅幣和兩枚外國錢幣。
8月20日,經廣東省文物鑒定站現場鑒定,拱北海關隸屬閘口海關查獲的三批舊錢幣,共有23枚為國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
據了解,三批涉案文物均從出境旅客行李物品中查獲,包括17枚清代銅幣和銀幣,四枚民國銅幣和兩枚外國錢幣。目前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
拱北海關提醒,文物屬出境禁限物品。旅客如攜帶、托運或郵寄文物(含已故現代著名書畫家的作品)出境,必須向海關申報。海關憑相關許可證明放行。攜帶文物出境不向海關申報的,一經鑒定為禁止或限制出境文物,海關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將予以沒收或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依法沒收的文物,海關將定期移交文物管理部門處理。
(編輯:鄭健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