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當值期間酒後駕駛

司警偵查員被處停職處分
22/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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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警偵查員被處停職處分

司法警察局一名刑事偵查員涉嫌當值期間酒後駕駛,途中發生意外,司警車輛發生車禍,與一輛電單車相撞而被發現,經紀律調查程序後,保安司司長本周一(19 日)批示,處以停職處分。

事發在今年4月19日下午,該名司警刑偵員駕駛司警車輛外出工作期間,在倫敦街與宋玉生廣場交界懷疑無讓先,與一輛電單車碰撞,電單車司機倒地輕傷。涉案司警人員經酒精呼氣測試,被驗出每公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0.73克,屬於酒精影響下駕駛,違反《道路交通法》,被科處罰款。

司警局於4月24日對該名刑事偵查員開立紀律程序卷宗,依法調查相關違紀違規行為。 司法警察局完成有關紀律程序後,保安司司長於本周一批示對該名刑事偵查員處以停職處分。(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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