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端存儲服務愈來愈普遍,當局如何保障當中的個人資料不外洩?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馮文莊(下圖)昨日出席有關雲端安全的研討會後表示,雲端與個人資料未必有直接的關係,如有商業公司利用雲端去儲存其產品或服務的相關資料,沒有涉及個人資料,但他提醒,市民日常使用的通訊軟件,是靠雲端技術去支援,因此在傳輸個人資料時,要留意雲端的安全系數。
他指出,現時《個人資料保護法》透過既定原則規管雲端服務,如電信供應商提供客戶雲端儲存服務,公司要有私隱保護政策,不能窺探客戶資料,亦不能將客戶資料移至境外,若公司要將客戶資料移至境外地區,需向個資辦提交申請,而個資辦在這方面有非常嚴謹的審查制度,有很多的申請因為不符合法律要求而被駁回,而本澳跨國公司不多,現時每年約收到十宗申請。
由澳門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澳門創新科技中心、澳門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資訊系統審計與控制協會(澳門分會),以及雲安全聯盟香港澳門分會合辦的「雲端應用的安全與私隱」研討會昨日在旅遊活動中心舉行。主辦方冀藉活動,令市民及有使用相關技術的中小企更加認識雲端科技。
「雲端應用的安全與私隱」研討會昨日在本澳舉行,吸引大批市民及有使用相關技術的中小企出席。(林少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