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立文表示,恆常申請機制是市民日日都可以申請,當局日日都會分析,並會視乎申請人的申請條件排優先次。
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當中限制未滿23歲作出申請備受爭議。政府提交的新文本作出讓步,建議家團代表年齡改為年滿18歲,同時若有合理解釋,行政長官可在特殊情況下接納年滿18歲但未滿23歲的個人申請,多名議員關注何為特殊情況?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稱,正因是「特殊」故無法具體列明,需交由行政長官決定。
會上多名議員關注引入的社屋恆常申請機制,羅立文表示,恆常申請機制是市民日日都可以申請,當局日日都會分析,並會視乎申請人的申請條件排優先次序,申請後數月會回覆申請者是否符合資格。
他又稱,有信心未來恆常申請的上樓期會少於4年半,多名議員認為輪候時間太長,無法滿足具逼切性人士的需求。羅立文回應稱,社屋供應在短中期會有壓力,但相信可滿足中長期的社屋需求。
立法會明日將繼續細則性討論及表決此法案。
(編輯:梁佩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