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昨日公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實施評估報告》,至去年年底,《行動計劃》預定的主要目標認為,約48%的約束性指標、50%的涉民生指標提前或超額完成,《行動計劃》得到全面落實。
報告指出,過去三年,中國政府積極回應社會熱點和民眾訴求,做了大量促進人權保障的工作,包括在2013年12月,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去年8月,對四類服刑罪犯予以特赦,並審議通過《刑法修正案》,取消九項罪名的死刑,使中國適用死刑的罪名由原本的55項減少至46項。
此外,被羈押人合法權益也獲得更多保障,全國檢察機關因被監管人受到體罰、虐待、違法使用械具等,向監管機關提出糾正意見7,770人次,已全部得到糾正。在保障公民權力和政治權利上,報告稱政務公開、電子政務和網上辦事,公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及監督權都獲得保障,中國政府也認真履行國際人權條約,推動國際人權事業健康發展。
中國勞動教養制度已在2013年廢止。(CFP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