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一居業主聯合會數名代表到立法會遞信,要求立法會啟動檢討「置換房」法律细節。
海一居聯合會數名代表今日到立法會遞信,要求立法會啟動檢討「置換房」法律细節,從而解決在《樓花法》之前已納稅、但未及時登記樓花購買者,辦理登記「置換房」資格。
海一居業主聯合會會長高銘博表示,政府倉卒推出「置換房」方案,導致未能及時做分層登記樓花購買者,被政府視為沒資格申請「置換房」登記。他稱曾走訪審議相關法案的議員,他們均表明不知會出現相關情況,否則不會通過相關法律。
他又指,有一些業主因不夠住,用夫妻名義購買兩個海一居單位的小業主,只能購買一個「置換房」單位;但沒有註冊而具事實婚姻的人士若購買兩個海一居單位,則可購買兩個置換房資格,質疑是不公平。
高銘博表示,曾走訪審議法案的議員均表明不知悉會出現相關情況,否則不會通過相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