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發言人陳煥文(右)公布案情指,兩人透過網絡相識。 (馮靖欣攝)
疑似涉案汽車被警方扣留調查。
一名本澳14歲的初二女生在今年7月上旬,透過互聯網認識一名時裝店男東主,其後男子相約女學生見面飲酒聊天,並在車內發生性行為,然而被心急尋女的父親撞破,立即喝止並報警處理。
司警發言人陳煥文昨日公布案情指,事主在本7月上旬透過網絡認識嫌犯,當時已透露自己是14歲的初中生,雙方初時只是透過網上聊天。直至本月23日晚上,嫌犯相約事主飲酒聊天,二人才正式初次見面。嫌犯駕車至路環事主居所樓下接她,並駛到路氹城附近一間酒吧飲酒至翌日凌晨。女學生因「飲大咗」要求男子將她送回家,但途中因感到不適要求停車,期間二人在車內疑情不自禁發生性行為。
父愛女心切四出尋找當場揭發事件
由於事主深夜未歸家,愛女心切的父親便外出四處尋找,最終在路環金鳳路932號燈柱處發現二人正在車上發生性慾行為,他隨即上前喝止,但嫌犯突然開車載同事主駛離現場,父親馬上報警求助。最終治安警在蝴蝶谷大馬路截獲二人,並把案件交由司警局處理。
司警表示,嫌犯是本澳居民,姓雷,30歲,承認犯案,而事主也稱自願與男子發生性慾行為,因此警方控告嫌犯《姦淫未成年人罪》,移送檢察院處理,事件已通知教青局。
社工籲網上交友勿掉以輕心
黃惠琼
街總社區青年服務隊隊長黃惠琼昨晚接受本報訪問時分析此案指,在事主眼中,嫌犯是一名成人兼店鋪東主,或會因此對其產生依賴,降低自己的防備心:「可能佢覺得對方係一個店鋪東主,好似有啲身份,有正當職業,應該唔會點做唔合法嘅嘢,或者對我點樣,變咗降低自己警戒心」。而嫌犯更沒有認識到即使事主自願發生性行為,但因其未成年也會令自己觸犯法律,因此在此案件中雙方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另外現已踏入暑假,學生們有更多時間進行社交活動,黃惠琼呼籲家長需多與子女溝通,多關心子女的日常社交狀況。
現時網上交友平台眾多,只要稍不留神,便容易沉迷其中甚至受騙上當。黃惠琼指網上交友或會存在假照片、假身份資料等情況,因此無論未成年人或成年人均需留意他人資料是否如實,切勿輕信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