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是次補助預算約為 1.2億元。 (梁啟迪攝)
一至兩人家團每月補助金額為澳門幣1,650元,三人或以上家團每月補助金額為澳門幣2,500元。(梁啟迪攝)
政府繼續向符合資格的社屋輪候家團發放臨時住屋補助, 將追溯至今年3 月1 日, 至明年2 月29 日結束,受惠家庭最多獲發放12 期補助,一至兩人家團每月補助金額為澳門幣1,650元, 三人或以上家團每月補助金額為澳門幣2,500 元,金額與上一期相同,草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行政會已完成討論《修改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的實施期間》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昨(23)日於發布會上表示,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其每月總收入不超過為申請社會房屋而訂定的限額,可自確定輪候名單公布翌日起90 日內提出申請。今年2 月13 日公布的社會房屋申請確定輪候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則自草案生效之日起90 日內提出申請。梁慶庭又指,是次臨時住屋補助預算約為 1.2 億元。
為減輕社屋輪候總名單內經濟狀況薄弱的獲接納家團在輪候期間的住屋負擔,特區政府於2008 年核准了第23/2008 號行政法規《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並將計劃延長至2017 年8 月完成處理社會房屋輪候家團的所有申請為止。鑑於新一期社會房屋申請已於本年2 月13 日公布了確定輪候名單,為此政府建議延續向符合資格的社屋輪候家團發放臨時住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