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此前估計,《財務報告準則》更新項目受影響公司近6,000 間。
因業界對延長過渡期之呼聲較高,故強制生效日期延遲一年至2022 年1 月1 日。
財政局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今年年初就「新《財務報告準則》諮詢項目」開展專業諮詢。委員會現已完成意見分析,並製作了諮詢項目總結報告。總結報告的主要內容有意見概況、分析和回應及未來工作計劃。另外,考慮業界對延長過渡期之呼聲較高,委員會表示,擬將強制生效日期延遲一年至2022年1月1日。委員會此前估計,《財務報告準則》更新項目受影響實體企業近6,000間。(文:胡夢然 圖:互聯網)
總結報告指出,今次五大諮詢重點為趨同策略(即是《財務報告準則》採取與《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趨同)、採納內容、適用範圍、生效日期和過渡規定及檢討和更新。
諮詢結果,認同的比重約78%,不認同(12項)和部分認同(九項)比重分別為10%和8%,無表態屬極少數約4%,反映絕大部分回應者認同是次諮詢項目之建議。特別在趨同策略和採納內容方面,認同比重均接近90%。故委員會維持「趨同策略」。同時,就準則的實施設立定期溝通機制,並聯同各方積極探討「採納單項 IFRS,對會計準則進行更新」之可行性。
採納的準則內容亦維持,即新《財務報告準則》全套採用2015年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A部分內的概念框架、具體準則及解釋公告。
對於「適用範圍由第25/2005號行政法規第四條(適用範圍)規範」,有七成五的回應者認同建議。委員會表示,就準則與指引之間的協調以及指引的相應修訂或更新,委員會將盡快聯繫監管機構展開溝通。
建議生效日延遲一年
但「生效日期」及「過渡規定」認同比重最低,為63%,不認同的比例為五大諮詢重點之冠。考慮業界對延長過渡期之呼聲較高,且延遲強制適用日期亦無阻有能力之適用實體在過渡期內提早適用新準則,委員會擬將強制生效日期延遲一年至2022 年1 月1 日。
至於新《財務報告準則》的檢討和更新計劃,有八成回應者表示認同,委員會表示之後會設定期溝通機制,為準則制定機構、監管機構、財務報表編製者以及獨立審計方提供溝通平台,讓各方適時了解、掌握會計準則在澳門的實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