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合共移走62輛車

釋放關閘停車場泊位
11/0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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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放關閘停車場泊位

交通事務局接管關閘綜合體育場館停車場,清理停車場內棄置及濫泊車輛。 (交通事務局圖片)

交通事務局7月1日起接管關閘綜合體育場館停車場後,陸續清理停車場內棄置及濫泊車輛,近日再移走一輛濫泊輕型汽車及一輛重型電單車。截至前天(9日),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已移走場內60輛棄置車輛及兩輛濫泊車輛。

交通事務局呼籲駕駛者妥善停泊車輛,切勿濫用公共泊車資源。車輛濫泊一旦被移走,車主在認領期限前未辦理相關手續取回車輛並繳交相關的罰款和行政費用,車輛將歸澳門特區所有,車輛將轉交財政部門作拍賣,並會繼續向車主追討相關罰款和移走、存放車輛的行政費用。

根據《公共泊車服務規章》,車輛在公共停車場連續停泊超過八日、停泊在留用或私人泊車位、停泊在妨礙場內運作之位置或佔用多個泊車位均被視為濫泊,政府會依法作出處理,包括移走該車輛。

另外,關閘停車場的管理經營服務獲判給公司,將需要按照投標時所提出的管理及經營計劃對停車場開展改善工程,包括:優化車輛出入口通道、整頓場內停泊秩序、引入泊車誘導系統、改善和新增機電設備、排水設備、照明系統、交通標誌標線和護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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