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早公布巴士服務公證合同
09/0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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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早公布巴士服務公證合同
盡早公布巴士服務公證合同

政府與兩間巴士公司的「服務公證合同」將於今年10月31日屆滿,距今僅三個多月,新合同內容修訂市民未獲絲毫訊息,關注巴士服務團體及市民,不約而同促請政府增加透明度,盡量披露巴士服務公證新合同修訂內容資料,供市民討論,甚至就新公證合同條款進行公開諮詢。

巴士是澳門居民出行主要交通工具,現時巴士日均客量達60萬人次,但一直以來巴士服務未達市民期望,尤其上車難、到站不準時等最為市民詬病。政府現時與巴士公司簽訂的「服務公證合同」,是以「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營運模式,政府握有對巴士路線的開闢、設計及調整、服務班次等主導權,並保持推行低票價及轉乘優惠政策,政府實際上是購買巴士公司服務,每年向巴士公司支付逾十億元。

政府每年為巴士服務付出巨額支出,但巴士服務水平一直未達市民期望,政府被批評政策混亂。早在2011 年,政府為提高巴士服務品質、增加競爭性以提升服務水平,巴士公司由兩間增至三間,引入「維澳蓮運」,與澳巴及新福利鼎立,但2013 年審計署揭發「鬼巴」事件,全程沒乘客上落,因為付費以行走里數計費,「鬼巴」走空轉當局照里數付費,同年,廉政公署在《關於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給投訴的調查及分析報告》中批評交通事務局「亂作為」,錯用「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公證合同」,需作出修訂,交通事務局由購買服務合同轉為批給合同。但綠巴「維澳蓮運」經營兩年後因虧蝕申請破產,最後由「新時代」取代。

為期七年的「巴士服務公證合同」原定去年7月31日到期,同日,澳巴與新時代合併,巴士服務再變回由兩間公司提供,但在服務公證合同屆滿前夕,交通事務局去年7月30日宣稱,因仍需時與巴士公司磋商條文細節,故按原公證合同短期續約15個月,由8月1日起生效。

15個月期限今年10月屆滿,但至目前為止,當局未有發布有關新合同資訊。

公共巴士是澳門城市交通重要組成,建立完善的公共巴士服務體系對於支持澳門城市和交通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亦可配合政府公交優先政策。如何推動改善巴士服務及善用巴士服務,需要各持份者共同探討,但需政府盡快釋出服務公證合同修訂內容,公開諮詢市民意見,接受公眾監督,特別是每年在巴士服務上支出逾十億元公帑是否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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