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共同社7日報道,日本歷史學者松野誠發現了記載中日戰爭期間,日本陸軍毒氣戰部隊在中國北方作戰時使用毒氣彈的《戰鬥詳報》,相當於部隊正式報告。松野稱,這是首次發現毒氣戰部隊自己詳細記錄使用情況的報告。也是首次有日本軍方文件證實日軍曾在中國使用過化學武器。
約100頁的文件包含戰鬥情況、炮彈的使用情況、毒氣彈使用命令的副本等。報告詳細記錄戰爭爆發2年後的1939年7月,日軍在山西省山區實施晉東作戰時,使用過百枚裝入「糜爛劑」的「黃彈」,及裝入「噴嚏劑」的「紅彈」。「糜爛劑」會令人皮膚及黏膜潰爛,「噴嚏劑」則會強烈刺激呼吸系統。
報告分析了毒氣彈的威力,又形容首次使用「黃彈」效果非常大。松野表示,在目前已確認的資料中,這是地面部隊在中國使用「黃彈」的首個事例。
1907年的《海牙公約》明確禁止使用化學武器,松野指出,日本軍方也知道會違反國際法,所以才選擇於山西的山區首次使用「糜爛劑」,因為較難被人發現。
報道指,由於日軍在戰敗時有組織地銷毀記錄文件,毒氣使用的全貌尚未弄清,此次的資料可能是由部隊相關人士私人保管因而倖免於難。松野認為有必要弄清事實,從中吸取教訓,不再重演悲慘的歷史。據悉,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中沒有對日本使用毒氣嚴厲追究。
(編輯:梁翠婷 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