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得澳門建築師工程師專業資格?
08/0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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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得澳門建築師工程師專業資格?

暑假臨近,將會有一批年青人完成大學課程並投身社會工作。其中,就讀建築、土木工程、電機工程、機電工程等專業的畢業生在取得學位後,倘若要在本澳從事相關業務,又應該如何取得專業資格和辦理註冊手續?當中又有甚麼規定和程序呢?

根據第 1/2015 號法律《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下稱《資格制度》),有關專業資格的認可及登記程序是由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下稱 “委員會”)負責執行。按照規定,具有上述法律規定的學位的本澳居民,在完成實習及認可考試成績及格後,可申請辦理其所屬專業範疇的資格認可和登記。同時,若從事計劃編製、工程指導及工程監察職務,還需於土地工務運輸局註冊。簡而言之,資格認可和登記主要須經過實習、考試兩個程序,如需執業則還須辦理註冊手續。

在具體流程方面,符合相關學歷的申請人在填寫表格後,經委員會作資格審查符合規定及批准後,可在導師指導下進行為期至少兩年的實習,旨在接受專業培訓和取得實際工作經驗。在完成實習期後,委員會將審視實習報告和導師的意見,以確認是否錄取實習員參加認可考試。

認可考試是完成實習期後,須參加的技術知識考試。根據規定,各專業範疇的認可考試由筆試及專業面試組成,筆試包括各專業範疇的特定內容,以及與所從事相關職業有關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法例及規章,而專業面試則涉及與所從事職業有關的內容,包括實際個案的解決方法等。

在認可考試及格後就可以申請資格認可和登記,並由委員會決議及發出專業證明。自此,申請人就正式獲得所屬範疇的專業資格,並可使用該範疇的專業職銜。需要強調的是,如需執行計劃編製、工程指導及工程監察職務的專業人士,還須向土地工務運輸局辦理註冊後,才能執行上述職務。

與此同時,為提高註冊技術員的專業、個人質素的能力及才幹,並更新從事職業所取得的知識,《資格制度》規定了有關持續進修的要求。已註冊技術員須每兩年參與總時數不少於五十小時的持續進修活動,以作為註冊續期的要求。其中一部分為技術員所屬範疇的專業內容,另一部分為多範疇內容的補充進修,當中尤其包括工程管理和監察、法律、環境、財務管理、電子資訊或職業安全等方面。

特區政府期望透過《資格制度》,對建築和城市規劃範疇訂定取得專業資格及執行職務註冊的制度,以配合社會的發展,並為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創造條件。有關《資格制度》和委員會資訊,以及專業資格的認可、登記程序及相關流程資料已上載至委員會網站(www.caeu.gov.mo)、專業人士註冊情況可參閱土地工務運輸局網站“公開資料”欄目。如希望進... 3800)、電郵(info@caeu.gov.mo)或傳真(2852 4144)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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