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新的士法》的《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生效至今逾月,警方認為在新法加重相關罰則、以及警方連日執法之下, 的士違規情況有改善跡象。另一方面, 有的士團體反映業界對於《新的士法》執行情況以負面意見較多,司機認為罰則不合理, 並對日後車內錄音及錄影設備的安裝及維護疑問重重。在新法實行之初的這個「磨合期」內,執法者警方、業界司機、以至主管部門交通事務局,三者宜加強溝通,以期讓新法可以切實起到預期作用。
長久以來, 社會對澳門的士服務詬病之處, 往往集中在「揀客」和「劏客」兩種情況,《新的士法》透過調升各項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以及加入嚴重違法行為五年四犯即「釘牌」的嚴厲措施,理應可以震懾大部分「黑的司機」。但由於實際執行上存在調查取證困難情況,警方人員亦不能主動「放蛇」執法,若然被濫收車資乘客選擇啞忍、甚至乘客本身就是甘願付更高車資(此類情況在一些娛樂場所周邊時有發生),執法者又應如何打擊?
如此一來, 新法規定的士車內必須安裝的錄音及錄影設備就顯得至關重要,遇到可疑個案或者乘客與司機各執一詞情況下,車內記錄顯然能夠準確還原真相,亦能很大程度上避免司機拾遺不報情況。包含錄音錄像設備在內的車載智能終端系統在本澳是一個新嘗試,不少的士業界對日後使用及維護存有疑問,擔心「搞唔掂高科技」而被處罰。現時交通事務局仍未就智能終端系統進行招標,當局在盡快推行安裝啟用的同時,亦應向業界做好培訓及講解工作。
本澳的士自2017年7月份加價至今,日前就有的士業界團體表示將會向交通事務局申請再次加價,預計整體收費升幅在15%左右。業界指出,隨著的士營運成本增加、新投入電動的士等因素,相信社會可以接受這個升幅。根據以往經驗,交通事務局以及交通諮詢委員會都傾向於批准加價,但升幅就可能會「打個折扣」。有意見指出的士加價應要有恆常機制,以免讓社會覺得加價是政府在新法加辣後「比個甜頭」的士業界。雖然《新的士法》並未訂明檢討期限,但當局亦應時刻審視實行情況,切莫鬆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