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去年12月26日舉行的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即發生洩題事件。
根據疑犯李某交代,試題是他們買通試卷印刷點的內部人員後竊取。(互聯網圖片)
湖北省公安機關近期在公安部督辦下偵破此案,搗毀多個考試舞弊團夥。根據警方調查,舞弊團夥買通試卷印刷點的一名內部人員,許諾考後給予人民幣100萬元現金報酬。試卷印好後,這名人員用相機偷拍試卷,將相機的內存卡綁在類似彈射器上,彈到印刷點外給舞弊團夥。團夥獲取試題後,在河南、湖北各地舉辦培訓班招錄參考人員,向學員收取培訓費。學員將試題和答案看完後,再統一集中銷毀。這是作弊入刑施行以來,首次大規模有組織考試舞弊案件,涉案考生達600多人。目前,該案件正移送司法機關。所有涉案考生已全部被取消成績,後續並將受到應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