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一名女子不知是不懂攜帶面值超過人民幣兩萬元進入內地口岸要申報的規定、還是另有別情,結果她前天攜帶澳門幣100萬元現金前往珠海,在拱北海關被查獲,因涉嫌走私由緝私部門跟進調查處理。按照內地規定,申報不收取費用,但一經被查獲涉嫌走私,有可能被科走私金額的兩成罰款;換言之,該名澳門女子可能白白損失20萬元巨款。
拱北口岸今年初至今,共查獲進出境走私貨幣案件近400 宗,圖為其中一宗查獲的港幣鈔票。(互聯網圖片)
拱北海關指出,這是本月以來拱北海關查獲的第27宗貨幣走私違規案,總案值逾人民幣250多萬元。
被查獲澳門女子姓蔡,據拱北海關透露,前天(6日)上午約10時許,拱北口岸旅檢大廳正值進境客流高峰,值班關員在入境無申報通道上,見一名手提兩個紙袋的年輕女子神色異常,當即將該女子截查並詢問,掀開紙袋表層,發現袋中整齊放著十疊1,000元面額澳門幣,合計100萬元,關員將案交由緝私部門跟進調查處理。
拱北海關透露,今年以來在拱北口岸查獲進出境走私貨幣案件近400 宗,案值近人民幣5,000萬元。拱北海關提醒,貨幣現鈔屬國家進出境限制類物品,進出境旅客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攜帶貨幣進出境並主動向海關申報,自覺接受海關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