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名「海一居」樓花小業主昨日召開記者會,冀政府善意考慮,讓有關小業主補辦物業登記手續。 (林嘉欣攝)
約100名黑沙環爛尾樓盤「海一居」小業主,因未作物業分層登記,不符合購買「置換房」資格,其中十多人昨(27)日下午在議員鄭安庭協助下舉行記者會,希望政府提供折衷措施,讓小業主重新登記,助小業主申請購買「置換房」。
俗稱《樓花法》的《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2013年6月1日生效,《樓花法》規定買賣合同公證認定後30天內,須申請樓花的物業登記,逾期是罰三倍的物業登記手續費。有小業主稱,在原「海一居」土地批給失效後去做物業登記,但因土地批給無效,無法補辦物業登記。
鄭安庭稱,政府在審議《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及意見書中,亦沒有就該情況進行討論。他認為政府應要保障業主居住權、解決居住問題,希望政府有折衷措施,幫助小業主有資格申請購買「置換房」。有小業主形容政府將他們「踢出局」,認為政府應用最大善意作考慮,讓相關小業主補辦登記手續。
符合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條件的原「海一居」樓花及二手樓花買家在8月16日前,可向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購買興建於黑沙環新填海區「P 」地段的「置換房」,逾期未申請者將喪失購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