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9)日出版的《特區公報》刊登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最後成績名單,是次開考是按新修訂的《第23/2017號行政法規》開展的第三個以學歷程度進行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共有6,444名準考人,考試於本年4月28日舉行,出席率約60%。綜合能力考試成績分為「合格」(50分或以上)和「不合格」(50分以下),是次考試合格率為五成。
筆試合格者三年內可報考技術員、統計技術員、翻譯員(僅第一職等)、文案(僅第一及第二職等)及督察(第三職等或以上)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是次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成績有效期為三年,取得「合格」成績的投考人,自昨(19)日起三年內,只要符合法定要件,除可報考公共部門為填補技術員、統計技術員、翻譯員(僅第一職等)、文案(僅第一及第二職等)及督察(第三職等或以上)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外,亦可直接報考學歷要求較低的技術輔導員等職程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
此外,今年第三季將開展高中畢業學歷程度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有意投考人士需作好準備,並應留意《特區公報》開考通告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