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一居業主自昨日起可申購位於黑沙環的都市更新置換房,但有小業主不滿被指未辦理樓花物業登記而不能申購。法務局發新聞稿指,有關法律規定是因為透過物業登記,可以確認樓花買賣合約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核實樓花曾否轉手及最後一手樓花購買者的身份,同時達到公示及對抗第三者的法律效果。
當局指,《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即俗稱「樓花法」於2013年6月1日生效,2014年4月4日「海一居」建築項目辦理了臨時分層登記後,「海一居」樓花購買者便可申請樓花買賣合約的物業登記,直至2015年12月25日「海一居」建築項目的土地臨時批給被宣告失效,實際上絕大多數的樓花購買者按照「樓花法」的規定,在超過一年半的時間內,申請辦理了購買樓花的物業登記。
(編輯:孫渝喆)
(海一居業主自昨日起可申購位於黑沙環的都市更新置換房,但有小業主不滿被指未辦理樓花物業登記而不能申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