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現正開展2013年社會房屋的3,800多個申請輪候家團的甄選審查及分配工作,但不少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補齊檔案或補正資料,尤其以欠交每月收入證明、及資產淨值等,房屋局現正為有關家團提供收入及資產淨值聲明書填寫範本及指引,呼籲申請家團需填妥聲明書,並提交完整資料,以免影響審批時間。
2013期社屋申請合資格家團辦理租住手續。(房屋局圖片)
房屋局稱,截至上月31日,已甄選2,700份2013年的社屋申請,其中,1,470個家團已獲安排上樓,約628戶因放棄、被除名及選擇轉列名單末尾未能上樓,其餘甄選工作亦正按序處理。
放棄申請的原因包括申請家團自置物業、經濟能力改善及已無意租賃社屋等。而被除名的原因包括申請家團已擁有私人物業、超出收入上限、在規定期間內沒有遞交文件及提供虛假或不確實的聲明等。
為確保社會房屋資源依法與合理分配,社屋輪候家團上樓前須遞交收入及資產淨值聲明書,並附相關證明文件作核對,如銀行存款記錄,局方亦已制定相關範本及指引,申請人可於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下載相關資料,房屋局亦已於青洲辦事處設置填表專區,提供相關範本及指引,供社屋申請人免費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