鏹水家暴案開審

傷者劉夢瑩出庭作證
17/0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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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潑滾油及通渠水家暴案在初級法院刑事大樓開審。)

(被害人劉夢瑩(右二)在家人攙扶下出庭作證。)

(劉夢瑩父親感激各界對女兒的協助。)

淋潑滾油及通渠水家暴案今日下午在初級法院刑事大樓開審,被害人劉夢瑩在家人攙扶下出庭作證。她的丈夫,即案中嫌犯在庭上承認控罪。

嫌犯在庭上承認向妻子劉夢瑩淋潑滾油及通渠水,他指案發當晚與妻子以離婚一事再次爭執,期間妻子出言挑撥及對他冷笑,令他失去理智,「當時個腦一片空白」,在沒有想過後果的前提下犯案,又指燒油並非蓄意犯案,只是當時想食炸水餃。嫌犯又指重創妻子後她試圖跳窗輕生,嫌犯亦即伸手營救並報警求助。但由於嫌犯供詞表達含糊,沒有表達出悔意,法官梁鳳明直指:「如果要認罪,認得好啲。」

劉夢瑩其後上庭作證,她表示早與丈夫達成離婚協議,雙方同意「好來好去」,案發當晚也沒有與他爭執,其後嫌犯突然從廚房捧出滾油,表示「我知會判幾耐」,之後出手犯案。她亦否認跳窗之說,表示窗口有鎖,不可能作出相關舉動。案件下月25日上午10時續審。

案情指,去年7月,31歲的劉夢瑩遭丈夫用滾油及通渠水淋潑,頭部、臉部及身體45%以上皮膚被灼傷,在山頂醫院昏迷13天後甦醒,過去6個月接受了十多次手術,包括眼科和植皮手術。及後議員林玉鳳聯與善牧會發起募捐籌款,幫助劉夢瑩及家人的生活費用,以及前往英國進行眼部手術,但主要礙於證件問題,目前尚未起行。

(編輯:李倩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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