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社會上有不少聲音希望政府增建公展,以滿足居民需求,但政府在氹仔奧林匹克泳館附近一塊面積超過10,000平方米土地興建公屋計劃,昨日遇到挫折。政府早前公布計劃將該幅土地用於興建公屋及公共設施。昨日將有關規劃條件圖草案在城市規劃委員會上作介紹,但有數名委員表示不認同在上址興建公屋,希望當局再作慎重考慮。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左)在城規會後表示,如果眾委員未能就一個草案取得共識,他作為主席將會要求投票表決。(陳駿騏攝)
政府提出的規劃條件圖草案中顯示,未來公屋樓宇最大高度為90米。昨日會議上有梁頌衍、胡玉沛、胡祖杰三名委員針對該草案發言,他們指出,該地點周邊是旅遊舊區、學校及多項體育設施,從生活配套設施方面考慮,並不適宜用作興建大型公屋群。委員舉例指出,附近的體育場地會開放到夜晚,如果將來存在公屋,恐怕會衍生噪音、光害等問題,建議上址土地保留用作康體或其他公共設施。
政府計劃在氹仔奧林匹克泳館附近一塊面積超過10,000平方米的土地興建公屋,但有城規會委員認為不適宜。(工務局圖片)
另有委員指出,雖然政府回應社會住屋需求,但在決定公共房屋規劃前,應該向社會公布詳細計劃,讓公眾可以充分了解有關資訊。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會後接受傳媒採訪表示,政府聽取了委員的意見後,將作內部研究分析。
被傳媒問及上一次城規會討論嚤囉園百米高樓項目時,首次採用投票方式進行表決,但今次沒有採用投票表決方式,羅立文回應稱,如果某個案例在城規會上難以取得共識、掌握不到大部分委員意見的話,他作為主席會要求投票,反之,如果眾委員獲得共識,則無需進行投票。羅立文又指,每一個委員都有權要求投票。
城規會昨日舉行年度第六次全體會議,討論了15份規劃條件圖草案,而大部分數草案都無人發表意見,會議歷時僅僅一小時。有委員在會後形容,這是「最快的一次城規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