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港交所前高層「放水」

助30企業上市收賄數億元
10/0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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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30企業上市收賄數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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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近日被傳有前高層員工涉嫌在審批新股時收錢「放水」。

經「綠色通道」上市的新股主要為建築股及餐飲股等。

企業在港遞交上市申請後仍需通過三重審批階段。 (互聯網圖)

近日傳聞香港交易所(0388)前高層涉嫌在審批新股時收錢「放水」,經港媒報道,該員工協助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通過新股審批,涉逾30宗上市申請。更有消息指,該員工疑收取每間公司逾千萬元港幣的「綠色費用」,事件仍在調查階段,並有傳言指而該員工早前以家庭理由辭職。(文:蘇祺 圖:互聯網)

近年市場不時指斥新股上市良莠不齊,原來其中一個原因是有審批人士收受利益而放水,近日有報道港交所某前高層在審批新股上市時涉貪。據港媒報道,港交所在接到舉報後已採取行動進行內部調查,發現「不當審批」的現象已長達最少兩年,其中涉及超過30宗上市申請,部分已因此而成功上市。

消息人士稱,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被列入監察名單的保薦人,其中有兩間為近五年成立的中小型金融機構, 並活躍於香港新股市場。此外,近兩年來,該員工共審批近30間企業於主板及創業板上市,其中涉及中港及東南亞的中小企,每隻集資約在兩億或以下規模,大多為建築股及餐飲股等。另有一間企業持有6號牌(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超過十年。

市場早傳有「綠色通道」

一名丕願透露身份的保薦人告訴媒體,市場上早有傳港交所具有「綠色通道」,早前在處理新股遇到問題時,曾有中間人表示可找上述高管「了解情況」。據悉,這位有涉貪嫌疑的前高層於2013年加入港交所,主要負責監管新上市公司申請,其中包括發布指引、政策的指定及審核招股說明書,管理的團隊成員高達70人,約有四分之一的申請是經他主理。

港交所不評論個別員工事件

港交所發言人在回覆查詢時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員工事宜。此外,有機構內上市委員會成員指出,現有機制已確保把關嚴謹,成員會根據招股檔內容提出獨立意見,不會根據個人意見而下決定。

港上巿須過三重審批

香港長期以來是內地企業海外上市的首選市場,其市場分為主板及創業板。主板最低要求為上市前三年合計溢利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須達2,000萬港元,再之前兩年合計至少3,000萬)。創業板是面向初創或風險較高的企業,在財務要求方面會較主板更簡單,不設最低溢利要求。

在遞交上市申請後,根據現有機制,保薦人代上市申請人遞交上市申請(俗稱A1)後,仍需通過三重審批階段。第一步是港交所旗下的上市科,如果通過初步審查,申請將交由上市委員會進行聆訊,上市科人員亦會在聆訊中解釋通過緣由。

上市委員會由獨立人士組成,就上市申請提供獨立意見及批核。上市申請亦會於證監會雙重存檔,當局亦有權就批審給出意見及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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