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表示,已就今次案件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紀律責任。)
一名治安警察局休班警員前日(2日)在友誼大馬路近世貿中心發生交通事故,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警員到場處理,經進行酒精測試後,發現該休班警員涉嫌醉酒駕駛,案件於昨日(3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作出判決,判處上述休班警員3個月徒刑,暫緩執行徒刑為期1年,及禁止駕駛1年3個月。
治安警察局表示,已就案件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紀律責任。局方重申,一直重視警員之個人操守及道德行為,除了要求人員在執勤期間注意言行,亦要求人員在日常生活中保持高度的守法意識,對於所有違法行為絶不容忍,一經發現必定依法處理。
(編輯:李倩瀅)